|
记者:在西江吊脚楼群的保护上,“西江模式”有哪些体现?
苍铭:在对西江吊脚楼群建筑风貌的保护上,我认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和利益共享”的“西江模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我看来,“西江模式”在吊脚楼建筑的保护上,有这样几条:
一是注重管理创新,强调政府的创新管理制度设计。村民自觉保护是西江苗寨村落风貌保护的基础,但有效的制度管理则是实现保护的重要途径。2013年,西江镇地方政府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为法律依据,制定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在西江千户苗寨核心保护区内,经批准新建、改建、维修的房屋建筑物,应保持苗族木质吊脚楼风格,屋面屋脊应为小青瓦、色调统一控制为传统灰褐色或原木色,保持苗族建筑原有工艺特色,并与邻近房屋建筑风貌、高度相协调;房屋结构控制在三层以内,总高度为11.6米以下,檐口高度8.0米以下,房屋开间应取单数,可加厢房或偏厦;由于地基、地质条件等方面原因确需修建砖混结构建筑的,严格按照“第一层砖,第二、三层全木质结构”的要求建设,第一层砖混结构部分的外观应当采用木质或仿木质包装;经批准新建、改建的房屋只能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之间进行。
二是注重利益共享,以奖励促进保护。2009年初,为调动西江景区内村民保护吊脚楼的积极性,雷山县制定了《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办法》。以“人人都是文化主人,个个参与文化保护,家家成为民俗博物馆,户户都是文化保护场所”为口号,鼓励村民自觉进行古建筑的保护。政府每年从西江景区门票总收入中提取15%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2012年下半年后增加为18%。奖励资金在每年的7月和次年1月分两次集中发放兑现。
三是注重多方参与,大家齐抓共管。新建、违建的管理是村镇发展中最为棘手的问题,是许多古村镇景区化之后文化保护的最大难题,一些地方正是因为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古村镇多是存留千年的熟人社会,西江苗寨也不例外,虽然管理上有法规可依,但是如果不会科学执法,结果只会适得其反。村民能否参与旅游管理,参与旅游决策通常是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成败与否的关键问题。西江苗寨政府采取了问计于民,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态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管理,积极探索和发挥景区建筑建房保护委员会、寨老作用,加强群众自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景区房屋建设管理模式,成功地实现了以管理强化保护的目的。当然,在西江苗寨的吊脚楼建筑群的保护实践过程中,还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总体上来说,这样的保护还是卓有成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