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价格举报情况分析出炉 出租车停车场成为投诉热点

2019-01-09 14:00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日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2018年度贵州省价格举报情况,其中,价格咨询14732件,占95.3%,同比上升1.85%;价格举报582件,占3.76%,同比上升14.79%;价格投诉145件,占0.94%,同比下降30.62%。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9.15%。实施经济制裁12.05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11.49万元,罚款金额0.56万元。

  举报数量贵阳遵义最多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贵阳(213件)、遵义(203件)、铜仁(63件)、黔西南(63件)、毕节(48件)。占全省价格举报投诉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9.3%、27.92%、8.67%、8.67%、6.6%。

  交通运输行业投诉占比近四成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284件)、商品零售(59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50件)、医药(38件)、资源价格(30件)。占全省价格举报投诉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9.06%、8.12%、6.88%、5.23%、4.13%。2018年,消费者对交通运输、商品零售、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医药和资源价格等行业价格问题举报投诉较为突出。

  价格咨询情况方面,价格咨询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贵阳(8911件)、铜仁(2195件)、安顺(1125件)、六盘水(653件)、遵义(628件)。占全省价格咨询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0.49%、14.9%、7.64%、4.43%、4.26%。

  价格咨询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7396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763件)、商品零售(763件)、医药(755件)、资源价格(540件)。占全省价格咨询总量的比重分别为:50.2%、5.18%、5.18%、5.12%、3.67%。

  出租车 停车场问题成为投诉热点

  2018年,全省共受理交通运输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7680件(其中咨询7396件,占96.3%),交通运输行业占全年行业受理量的49.68%,居各行业之首。一是出租车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反映突出,有的不打表收费、加收服务费,有的拼客或绕路行驶,有的在节假日或特殊天气、时间段借机涨价等;二是节日期间客运价格反映突出,有的客运车在节假日等客运高峰对中途上下车的乘客乱收费,有的运营时未按规定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有的客运站在客运高峰价格有所上浮,但没有做好相关公示工作;三是咨询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行业举报位居次席。交通运输中停车收费行业中反映室外停车的价格问题占较大比重。一是停车乱收费问题较多,有的不按规定计时收费,有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收费,有的未经审批违规设置停车场收取费用;二是物业公司不按程序和权限制定停车价格,擅自调整或调整幅度较大;三是停车场及其他反映的问题占整个停车收费行业举报比重的50%,主要是经营性停车场超标准收费、无公示或公示不到位等。

  其他商品价格是我省举报的热点。其他商品价格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今年以来,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商品实际销售价格与标示价格不一致;二是商品未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三是咨询同一商品在不同店面销售价格不一致。

  今后将这样改进工作

  加强交通价格监管

  一是加强交通行业出租车和客运车市场的价格监管,加强经营者价格自律,督促出租车运营公司对出租车驾驶员开展价格政策培训,通过相关案例处理分析提前告诫出租车司机,从而减少和杜绝价格争议发生,促进交通行业价格规范有序;二是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严肃查处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价格违法行为。

  继续关注停车收费等民生热点

  随着我省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提高,停车容量趋近饱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2018年停车收费举报量与2017年相比虽有减少,但仍处高位。数据显示,除贵阳及其周边外,各市州、区(县)也应重点关注。要持续开展好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对停车收费的投诉或举报,加大停车收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社会监督作用,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维护相关行业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加强其他商品行业价格自律管理

  一是要求其他商品行业加强规范明码标价制度,做到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的覆盖面;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策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使经营者了解掌握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同时也让消费者知晓价格权益,在消费时加强自我保护;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市场巡查、价格检查等手段,切实督促经营者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各级价监机构要加强对春节期间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采取重点检查、市场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对学生放假、民工返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价格服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保护出行群众价格权益。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价格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针对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需求旺盛的特点,加强对粮油、成品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开展对农贸市场、超市、大型粮油批发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加强一些放开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作者:本网记者邵梦洋 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