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实施一周年 贵州有9家省级慈善组织可公开募捐

2017-09-25 09:34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玥)2016年9月1日,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称《慈善法》)正式施行,填补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法律空白,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时代。《慈善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贵州慈善组织发展如何?9月22日,“‘以善法护善行’2017慈善进社区暨慈善法施行一周年纪念活动”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社区举行。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截至目前,贵州社会组织总数已达到12686家,通过贵州省民政厅登记认定的省级慈善组织13家,其中,9家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

9月22日,由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慈善总会主办的“2017慈善进社区暨慈善法施行一周年纪念活动”在贵阳观山湖区世纪城社区举行

  《慈善法》施行一周年 贵州募集慈善款物2.2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贵州省各级慈善组织通过慈善援助、公益创投、项目合作、共享平台等方式支持、鼓励公益社会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慈善项目和慈善活动为载体,积极扶持公益社会组织发展,慈善力量不断壮大。

8月18日,由贵州省慈善总会开发建设的“慈善贵州”捐赠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截至2017年9月末,贵州社会组织总数已达到12686家,通过贵州省民政厅登记认定的省级慈善组织13家,其中,9家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法》施行一年来,贵州省各级慈善组织共募集慈善款物22736.2万元,其中捐款10491万元、物资及项目合作12244.3万元;累计使用捐赠款物21155万元,其中款8449.2万元、物资及项目合作12205.8万元,慈善项目涉及赈灾扶贫、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慈善募捐正在为助力贵州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高蓉告诉记者。”

  贵州正在进一步完善社会捐助体系建设

  9月8日,贵州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社会捐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2017年起在全省开展社会捐助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加快出台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等形式参与社会捐赠;启动省级社会捐助接收(站、库)项目建设,重点打造贵阳市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建设示范项目,辐射带动各市州合力推进“省+市+公益社会组织三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建设;启动贵州省慈善捐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手段为慈善文化推广、慈善项目运行、捐助信息公开、社会资源链接等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以废旧物资为主的捐赠物资再生加工项目,探索建立高效的社会捐助体系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广泛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充分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支持慈善超市创新发展,方便群众更便捷的开展捐助。

作者: 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