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四大手段”充实农民钱袋子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雪) 旅游开发前,西江千户苗寨全村有超过1500名村民外出打工,外出打工输出是村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2008年旅游开发后,在旅游的带动下,整个社区都普遍受益。2017年西江苗寨村民人均年收入为22100元,户均约86190元,村民人均年收入2017年较2007年增长了12倍。常年在西江苗寨景区打工的村民有2000-3000人,其中,西江苗寨村民有1000多人,周边村寨的约有2000人。自2008年旅游开发以来,民族文化旅游“奖励性收益”、“经营性收益”、“资产性收益”和“就业性收益”是西江千户苗寨村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四大主要收益来源。
“奖励性收益”,指的是西江旅游公司每年拿出18%的门票总收入,以民族文化保护奖励的形式分配给寨子里的每家每户。“就业性收益”,指的是西江苗寨景区各旅游经营主体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就业岗位而获得的收益。2017年,西江苗寨旅游就业的村民在1000多人,每人每月有2000-3000元的收入。“经营性收益”,指的是西江苗寨景区村民通过开办各种经营实体而获得的收益。到2017年底,西江苗寨从事各种旅游经营的农户总数有近500户,每户经营性收益少则几万元,多达几十万元。“资产性收益”,指的是村民将自有房屋建筑租给外来经营户而获得的收益。到2017年底,西江苗寨景区近500多户将自己房屋进行租赁,每栋房屋年租金都在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此外,通过景区带村、辐射周边、龙头企业带动等作用,周边村寨以及雷山县内各村寨约有2000余人常年不间断在西江景区在打工。西江旅游井喷式发展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不仅带动周边村镇脱贫致富,还带动雷山县旅游业的发展县域脱贫致富,经测算,依托西江旅游业发展,直接和间接带动整个雷山县的县域脱贫致富的群众至少在5000人以上。
村民经营的服饰照乡摊点 李天翼摄
善用传统民间智慧助力景区社会治理
在开发旅游之前,村民是西江苗寨最大的社区主体。旅游开发之后,随着商户、游客的大量进入,“多元共生”成为西江苗寨旅游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社会特点。这些主体都以西江苗寨的文化旅游为生计之源,形成旅游兴旺则大家兴旺、旅游衰败则大家衰败的“旅游命运共同体”格局。因此大家结成了必须围绕旅游凝心聚力的紧密关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倡导和支持下,这种关系有的转化成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有的转化成为新的村规民约,有的则转化成为思想要求和礼俗规范,形成维护西江苗寨景区建设、苗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脱贫致富责任担当等的社会共识和文化条件。
西江千户苗寨在化解旅游发展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中,既有以讲求法律神圣庄严的法理治理,也有接地气有温度的民间情理治理;治理资源除了充分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外,还充分运用乡土社会的“村规民约”,苗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议榔制”、“寨老制”、“扫寨仪式”、“鸣锣喊寨”、“民间歌谣”等民间智慧,对有碍旅游发展的失范、失当、失德行为进行规训与处罚,无论哪一个主体,如有违犯,均平等相待,一视同仁。这种村民自治导向的社会治理十分有效,十年来让西江苗寨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的良好治理局面,既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又增强了旅游发展活力。
苗汉双语“交通歌”、“安全歌”标牌 李天翼摄
编审:袁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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