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车璐) 日前,在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总规调整》)的议案。《总规调整》提出要划定生态红线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据悉,《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以来,作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对于贵阳市在保护耕地、保障建设、改善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国务院批复贵阳市行政区划调整,国家批复设立贵安新区,贵阳市实施以大数据为引领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战略,建设航空港经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等一批重大项目,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镇化进程加快。现行总规的建设用地指标和空间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规划空间布局与产业发展布局出现差异,进行调整完善十分必要。
《总规调整》表示,此次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战略、新任务和新要求对原规划进行的一次局部修订。规划调整完善的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2020年,与原规划保持一致。
同时,《总规调整》明确,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为全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土地总面积为804336.6公顷。
在《总规调整》中,针对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做出相关规定,以“三线”为“底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实现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合理布局。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总规调整》规定,在农用地分等成果以及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优化的基础上,将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完备、农户制度完善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的保护区。
同时,从调节大气组成、净化环境、保育土壤出发,将城市边缘区具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景观风景功能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此外,在土地开发适宜性评价与承载力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市未来增长规模与扩张方向,规避耕地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利益冲突,将划定有利于城市未来发展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总规调整》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予许调整与修改。若却因国家战略和重大事件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审批,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获批复后可进行调整。
生态红线划定
为了保护对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关键作用的土地空间,《总规调整》指出,需划定生态功能保障红线。
《总规调整》规定,将一级国家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地质公园的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国家重要湿地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森林公园划定的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等划入生态红线区。
对于生态红线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同时,将生态红线区以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空间管控区。对于生态空间管控区,除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外,允许适度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对不破坏主导生态功能的企事业单位,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制定更严格的排污许可限值,确保生态红线内环境质量不降低。
若国家和省重大工程确需占用或穿越生态红线区和生态空间管制区,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国家没有规定的,需报省政府批准。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对于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总规调整》规定,要尊重贵阳市特有的地形地貌,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生态区域。同时,要强化城市内部开发,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要区分城市和乡村的功能,确保农村土地向城市土地有序转换。
同时,在划定的过程中,要控制城市无序蔓延,防止以“摊大饼”的形式肆意扩张。建设生态高低,确保优质耕地。还要因地制宜,凸显贵阳新型城镇化的山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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