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监督执纪重点工作进度,形成比、学、赶、超氛围,罗甸县纪委监察局推出了监督执纪重点工作“按月通报制”,以此来督促该县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派驻纪检组强化履职,按照各项监督执纪重点工作的既定任务,“按月结账”式推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笔者看到,在刚下发的《罗甸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重点工作情况通报表》中,2017年1至4月期间,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县纪检监察机关各科室在线索处置、立案情况、审理情况、问责情况、“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常态化约谈情况、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查处情况、信息上报完成情况等均一一罗列其中,将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县纪检监察机关各科室框定为具体的履责主体对象,他们的监督执纪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进度以数据方式体现,一目了然。
据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月通报的目的就是在体现成绩和进度的同时,不遮丑、不护短,对工作滞后的单位提醒和督促。并在此基础上,晒成绩、比进度,以提醒督促责任主体查缺补漏,更好履行监督责任。(作者:通讯员 黄蓉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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