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创新券
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
降低创业团队研发成本
10月27日,我省2016年度第3期科技创新券开始发放。自2015年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以来,我省采取普惠方式向企业发放了7期科技创新券,用于在贵州辖区范围内注册的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服务单位购买技术创新服务或技术成果。
这一政策建立了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后补助方式,大幅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研发成本,“唤醒”了沉睡的科技资源,成倍放大了公共财政科技投入的效能,使政、产、学、研等所有创新相关者都成为受益者。
2015年全省启动实施,重点面向缺乏科技创新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向申请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的方式,对订立技术合同并经过认定登记的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给予补助。凡在贵州省注册的企业与科技创新服务单位签订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合同的,均可向省科技厅申领科技创新券,符合要求的企业每年最高申请额度为50万元。
根据科技部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统计,2016年前三季度,我省技术合同成交1502项,合同金额138.21亿元,同比增长34.46%。
技术合同交易的快速增长,首先是源于我省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识普遍增强,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和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其次,我省采取普惠方式向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鼓励向科技创新服务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或技术成果。该政策以企业创新需求为本,打破了传统的科技计划项目体制,客观上促进了技术交易的增长。其三,我省大力推进落实技术合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卖方办理技术开发合同和转让合同认定登记手续。
技术交易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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