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上半年,我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27元,同比名义增长10.3%,高于全国同期增速1.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430元,增长9.3%,高于全国同期增速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1元,增长10.5%,高于全国同期增速1.6个百分点。
【解读】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主要的支撑因素是什么?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队长唐晓川分析认为,“上半年,我省经济发展快、就业形势稳、投资动力足、新兴产业多,这些都是支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唐晓川说,从居民收入结构的角度来分析,居民收入来源于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大块,这四个板块都对上半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工资性收入起主导作用
上半年,我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占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4%和47.2%,分别拉动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增长5.5个和6.3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8%和59.6%。
唐晓川说,这主要得益于全省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以“5个100工程”等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促进就业。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省城 镇新增就业39.08万人,同比增长4.7%;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对全省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农民工总量1223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 51.4万人,外出务工收入人均增长约7.9%。
同时,全省“三新经济”蓬勃发展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加之去年10月以来全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翘尾因素影响,带动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上半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9.6%和13.7%。
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从数据看,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15.5%,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6.8%。
究其原因,今年我省各地全力扶持创业创新活动,“双创”政策红利刺激个体经商户和私营企业快速成长,加之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旅游业井喷式增长,促进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居民服务等行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成为拉动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农村方面的经营净收入主要体现在三次产业的经营收入。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10.3%,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7.7%。
分产业来看,第一产业经营收入在夏粮量降价稳、畜禽量降价升的情况下保持较快增长,主要因为农业产业结构快速调整,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 经济作物发展成绩喜人;第二产业经营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村建筑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经营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生态旅游、电 子商务等直接带动黔货出山、乡村农家乐及衍生的相关服务业发展。
转移净收入拉动增长
近两年,各级党委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增加养老保险补助,例如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去年月均398元和 177元提高到今年的464元和225元,分别增长16.6%和27.1%。城镇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标准由去年的人均875元、380元,提高到今年的 1120元、420元,分别增长28%和11%,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上半年,我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分别占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和23.7%,分别拉动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1个和1.5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1.9%和14.0%。
财产净收入增长可持续
今年以来,房地产利好政策不断,房屋出租价格有所上涨,居民以更稳定和可持续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出租取得财产性收入的途径明显,农村居民单靠土地 流转租金取得财产性收入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善。特别是农村“三变”改革带来的红利等在农民财产收入中也有所体现,虽然占比很小,但这是质的改变,对财产净收 入的长期影响是积极的,农民财产净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唐晓川总结说,促进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因素,既有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因素,也有结构性因素,更重要的还有一系列惠民生政策推动的作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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