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约谈11家特种设备未检使用单位,要求5月4日前完成设备报检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逾期未报检的单位,将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悉,目前都匀共有电梯1013台,多个小区电梯频发困人、停电、窜层等故障。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维修保养、改造更新面临很多问题。
日前,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各重点监控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办事。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重视,方案和措施不具体,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使用单位,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各使用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整改。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要停止有关设备和设施的使用,上报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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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3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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