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我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面达到100%,政策效应显著。
2015年,全省地税系统小型微利企业总户数33833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7613户,增长108.59%。盈利企业中有5719户企业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面为99.46%,剔除31户选择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我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优惠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