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赞”太多,“吓跑”商家
都匀一商家“微信积赞送礼”活动遭吐槽
商家对参与活动积赞的市民先进行登记。
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都匀某家衣架店推出“微信积赞免费送衣架”活动,当天上午11时发布的消息,至下午4时,转发、积赞过万,这远远超出商家预料。而在消息发布仅几小时后,商家将此条活动信息删除,引起大量网友的不满。网友们纷纷谴责商家胡乱宣传,在搞假活动。
对此,商家解释,因转发、点赞量过大,商家准备的礼品不足,且远远超出预算,只能暂时取消活动。“网络力量太大,网友们怨声载道,我们也不能不诚信。”该店老板陈宇称,因担心无法兑现承诺受处罚,衣架店在3月8日活动兑现当天,专门设立了兑奖台。“礼品准备不充足,当天先发部分礼品。”陈宇说,当天上午8时便有市民前往领奖,而其他没有领到礼品的积赞市民,便采取了先登记、后发奖的方式进行处理。登记时间限定为3月8日与9日下午4时为准,登记的积赞市民将发放奖品,而未登记的市民则视为放弃。
陈宇表示,对于取消活动后被网友们谴责的情形,他称以后通过网络做活动,得好好计划,准备充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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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处:不兑现承诺被责令改正
都匀市市场管理处市场科科长王进表示,近段时间都匀有部分商家采用点赞转发的形式发布广告,前期有一些企业就没有兑现承诺,被责令改正。
2015年12月中旬,都匀某温泉推出“集赞送门票”活动,时间最初定为2016年1月18日结束,但温泉方在该信息发布不久,又将时间改为1月1日结束,不少市民按截止时间兑奖无果。随后,参与活动的市民将此反映到都匀市市场管理处市场科,辖区分局对该商家责令改正,要求实现承诺。
“网络发布的广告也必须遵守《广告法》。”王进称,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出的活动信息也属于广告,必须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首先不能有违法用语,其次活动时间需明确并遵守。“对于奖品要有计划,商家不能脑袋一热发布信息,发现收不了局面后任意修改。”王进建议,商家要做好台账,比如承诺了300份,就必须在台账上有所记录,且向领奖人公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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