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贵阳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现已全面开始。依据相关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告并公示年度信息都具有法律效应,但为避免因系统繁忙报送失败或未按时年报给自己带来损失,应尽可能“早报送、早公示”,留足自主纠错和修复信用的时间和空间。
贵阳市工商局诚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限制或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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