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精准调度动态管理
——贵州首次公布贫困退出标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具体要求
内容提示
新年伊始,贵州省扶贫办组织召开全省建档立卡和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首次公布针对贫困退出标准、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等的具体细化要求。贵州将2015年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定为人均年收入2986元。贵州还专门提出,靠低保政策补助达到退出标准的,均不能视为脱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培训会作出了明确规定,扶贫云内容作为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尽的培训介绍,贵州将建指挥调度、责任监控、任务监控、项目资金监控、脱贫管理等五个平台,明确要求全省扶贫系统干部规范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资金项目管理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改革创新一、资金分配比例(2251)
中央和省级资金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发展资金,主要按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绩效考核四个因素分别占20%、20%、50%、10%的比重分配到县,前三个因素资金直接分配到县,绩效考核因素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分配。二、资金投向和比例(33112)
30%用于扶贫产业(其中30%以上重点用于探索“扶贫资金变股金”改革),30%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10%用于小额扶贫“特惠贷”贴息,10%用于扶贫培训(其中扶贫干部培训资金不能超过培训类资金总量的10%),20%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管理级次和权限
(一)省级权限
1、确定因素法分配2251的比例及使用要求,各级不得随意调整。
2、确定资金投向和33112的比例,其余各级不得随意调整“33”的比例。
(二)市(州)级权限
1、对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调整的资金投向比例(33112)中的“112”比例进行审核把关。
2、审核所辖县(市、区)制定的相关办法和细则并负责。
(三)县级权限
1、制定补助标准等有关办法和细则(见第五点“制度设计”),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报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
2、管理资金和项目并对结果负直接责任。
(四)乡(镇)、村级权限(职责)
1、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并对结果负具体责任。
2、落实“四个全程参与”职能。
3、乡级报账。
4、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参与扶贫资金监管提供必要的支持。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除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投入量化到户的资金外,补助或量化到贫困户的扶贫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2万元。
(二)扶贫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社员占比不得低于50%。
(三)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的,主要采取两种分红方式:一是保底分红,贫困户年保底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以10000元为例,本金归贫困户所有,贫困户第一年分红比例不低于500元,逐年按比例递增,具体比例由各地商定,原则上不低于5%。二是股份分红,贫困户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扶贫企业产生收益后,贫困户享受收益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的60%。以10000元入股资金为例,本金归贫困户所有,如10000元产生收益1000元,则贫困户分红不得低于600元。也可以采取其他分红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确保贫困户利益,分红比例均不得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
(四)贫困人口脱贫后可连续两年继续享受扶贫资金扶持;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以2014年底确定的名单为准,执行至2020年;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在规定范围内在校期间可一直享受扶贫资金扶持。
(五)各地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进度,每年3月,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闲置资金清理,凡滞留1年以上的中央和省安排的扶贫资金,由省扶贫办商省财政厅收回另作安排。五、制度设计
(一)省和市(州)完善相关政策
省和市(州)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报账相关规定,研究加强监管、绩效评价和问责的有效措施。
(二)县级围绕以下内容完成以下制度设计
1、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报账制管理;
2、扶贫项目库;
3、扶贫项目申报指南;
4、扶贫项目补助环节及补助标准;
5、扶贫资金利益联结;
6、扶贫项目后续管护;
7、扶贫资金审计;
8、扶贫资金绩效考核;
9、扶贫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扶贫企业的准入、淘汰;
10、扶贫资金和项目档案管理;
11、相关责任追溯;
12、其它相关内容。六、责任追究
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与中央和省的扶贫开发政策有冲突的,应及时调整纠正。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严明扶贫资金管理有关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执行中央和省的扶贫开发政策的,对因审批项目前期调研不够或决策失误造成扶贫资金重大损失浪费的,对使用扶贫资金搞“形象工程”、“垒大户”的,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反复性问题的地区和部门,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各级扶贫、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及需要问责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每年年初,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资金进行清理,中央和省安排的资金凡滞留1年以上的,由省收回另作安排。对有恶意套取扶贫资金、不履行扶贫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除追究责任外,各地要建立黑名单,并通过扶贫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七、工作要求
1、各市(州)要加大统筹协调和监督力度,制定相关措施,采取分片包干等形式,将责任落实到人。2016年2月底,省办将对各市(州)、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县(市、区)的督查与对市(州)的督查挂钩,并将督查结果计入2016年度对市(州)、县(市、区)的工作考核成绩。 2、2016年5月底前,各市(州)将所辖县(市、区)制定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报省备案。
扶贫云展示一、扶贫云展示内容
1.指挥调度平台。展示各地如何通过扶贫云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挂图作战、按图销号”,实现精准扶贫、有效脱贫。主要按照“分析预警、检查核实、督促落实、消除预警”的运行机制,通过逐级统计省市县乡村落实责任链、任务链、项目资金规范运行、贫困退出等环节的预警信息,实时排序,精准调度。
2.责任监控平台。展示各地如何通过扶贫云落实“五主五包”责任,实现责任精准。主要通过在组织架构图中层层展示片区、市、县、乡、村各级扶贫责任人、责任单位,并显示每个行政区域本级及下级预警信息数;同时,在地图的上展示本区域内预警信息和详细内容。
3.任务监控平台。展示各地如何通过扶贫云落实“五个一批、十项行动”明确的工作任务,实现帮扶精准。主要以地图、饼图、柱状图、列表等形式展示“五个一批”、“十大行动”的整体规划、脱贫计划、实施进度、完成情况,并显示每个行政区域本级及下级预警信息数和内容。
4.项目资金监控平台。展示各地如何通过扶贫云监管当地的扶贫项目和资金,实现项目资金到位精准、帮扶精准。主要通过图例、列表实时展示各级扶贫项目申报、评估、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报账、实施、监管、验收等全流程完成情况,并显示每个行政区域本级及下级预警信息数和内容;同时,在地图上展示当前行政区域内的扶贫项目具体信息。
5、脱贫管理平台。展示全省各级行政区域及贫困户的脱贫计划及完成情况,实现精准脱贫。主要通过列表形式展示各级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脱贫标准,贫困指数(即“四看法”分值),脱贫计划及完成情况;以脱贫档案形式展示贫困户脱贫计划,脱贫标准,贫困指数(即“四看法”分值),接受医疗救助情况,贫困户基本信息及评困、帮扶、脱贫全流程电子档案、地理信息等内容。二、相关准备工作
(一)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补录、完善
各地要严格按照建档立卡工作以及“回头看”的要求补录、完善登记信息,抓紧时间进一步完善县、乡、村、户基础信息登记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有效、无误、无漏。
(二)责任、任务信息补录、完善
1.“五主五包”责任链信息补录、完善。具体工作是在建档立卡系统中补录、完善县、乡、村、户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工作台帐等有关详细信息,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有效、无误、无漏。
2.“五个一批、十项行动”任务链信息补录、完善。具体工作是在建档立卡系统中补录、完善县、乡、村、户的产业扶持一批、培训转移一批、移民搬迁一批、教育扶持一批、医疗扶持一批、民政兜底一批等数据(包括五年规划数、年度计划数、各年实施数等)的有关详细信息,并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有效、无误、无漏。
(三)脱贫退出信息补录、完善
按照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在建档立卡系统中录入、完善2014年度、2015年度脱贫退出的贫困县、乡、村、户的相关详细信息,并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有效、无误、无漏。
(四)项目资金信息补录、完善按照黔扶通﹝2016﹞7号和扶贫云培训资料附件4、附件5的要求,在项目资金监管系统中采集、录入、完善2014、2015、2016年度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相关详细信息(包括资金备案、资金计划、资金报账、项目备案、项目实施进度、竣工验收、项目地理信息、项目图片等信息),并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有效、无误、无漏。
贫困人口退出工作一、总体原则
标准参考、民主评困、程序退出、动态管理。二、六个关键
(一)以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为依据,2014年贫困标准(即退出标准)为2800元,按照物价上涨6%计算,2015年为2968元。
(二)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标准进行民主评困,“四看法”进行定性测算,贫困标准进行定量计算。“四看法”增加“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患有规定保障救助病种的人员是否享受大病医疗保障救助”指标。
(三)按照“送出来的不算,扶出来的才算”的要求,凡靠低保政策补助达到退出标准的,均不能视为脱贫。
(四)贫困人口退出由村支两委提出并组织民主评议,经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完成“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在本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经乡镇审核后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确定后在各村公告)。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两公告一公示”的基础上,采取多次公告公示。
(五)贫困人口的退出,要得到群众认可社会认同。
(六)贫困人口退出结果通过“扶贫云”报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三、工作要求(一)2016年3月15日前,对2014年统计部门认定的123万脱贫人口和2015年待认定的130万脱贫人口进行再次核对。逾期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
(二)123万人和130万人不能超过总体规模。
(三)对不该退但已退出和返贫的,要按程序纳入;对已脱贫但未退出的,要全部按程序退出。对不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要全部清除。
(四)2014、2015年贫困人口退出工作完成后,每半年开放一次系统,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其余功能全年开放。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年2月1日起15个工作日、每年8月1日起15个工作日。四、组织落实
各县要及时安排布置相关工作,组织乡(镇)、村支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及社会力量参与,确保近期完成工作。五、处罚措施对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对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对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较低的,国家将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省级比照执行。
《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打印操作指南一、《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的保存
《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是纸质印刷品,省扶贫办按照各地贫困户规模定量印刷,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
1、注意对印刷厂分送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质量要严格验收。
2、《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收发要建立有效管理措施,注意防潮,建立收发登记。
3、确保《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打印面整洁,外形平整,边缘不卷曲,影响打印效果。二、《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应用
1、《登记卡》采取逐步打印的方式,按《登记卡》打印内容分为八个打印区域,可以分区域逐步实现打印,目前需要打印的内容集中在正面。
2、《登记卡》一式两份,农户保存一份,一份保存在乡镇扶贫工作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保存在村支两委。
3、所有国标贫困户都要打印《登记卡》,包含五保、低保贫困户。三、打印按钮的应用
1、进入《贵州扶贫云》平台建档立卡模块,点击“基础信息”、贫困户,按照贫困户管理程序,勾选需要打印《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的贫困户(在贫困户前的方框中打“√”)。
2、点击“打印登记卡”按钮,进入打印预览界面,在《登记卡》八个打印区域中选择需要打印的内容(在方框中打“√”),点击“打印”按钮,进入打印机设置界面。
3、根据需要设置打印《登记卡》份数,布局选择“横向” ,纸张尺寸选择“A4”,边距(页边距)设置“无”,完成打印机设置。
4、将《登记卡》放入打印机进纸槽,注意:一是目前《贫困户登记卡》打印应用与中线对齐进纸的打印机匹配较好;二是《登记卡》在进纸槽的放置,按照顺着进纸方向《登记卡》上端朝左;三是注意《登记卡》放置要注意与打印机设置一致。四、《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的盖章确认
《登记卡》打印完毕后,必须经县级扶贫办盖章生效,公章应盖在指定位置,公章不能覆盖二维码,以免影响二维码扫描。五、工作要求
2016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打印并发放至贫困户。(见习记者吴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