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顺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下放部分登记权限的公告》,以后安顺企业注册登记更加便捷了。
为深入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努力实现注册登记便利化,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贵州省公司登记管辖规定》,经报请省工商局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安顺市将《贵州省公司登记管辖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自然人投资且实收资本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款“注册资本及首次出资均在10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五款“分公司的登记”规定的登记权限,下放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登记权限下放后,市工商局不再办理上述企业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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