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锦屏县通过2015年第四次微型企业评审,共有8户微型企业通过评审获得扶持资格,全面完成了2015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60户的目标任务数。其中有限公司3户,个人独资企业49户;合伙企业8户,带动就业人员335人,户均带动就业 5.9人;省重点扶持行业1户,县重点扶持行业22户,种养牧渔业16户;妇女创业14人;少数民族创业54人。创业人员中,其中返乡农民工10人,退伍军人2人,其他人员41人。
今年以来,锦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牵头工作职责,根据省、州微型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微企办的指导下,把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作为一项民生实事重点抓,积极与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把“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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