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生态文明委、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等联合组成的调查小组执法时发现,一家混凝土企非法业向金钟河排污,而且已持续数年。根据排污事实,属地生态局当即对这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当天下午,联合调查小组在白金大道与金钟河交叉路段(观山湖区金麦社区上寨村沙坡组)一带发现,一家名为贵阳昭华颖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企业非法排污。经调查,该企业从2010年开始生产建设,至今仍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证,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未进行规范堆放、贮存,生产场地挡土围墙破裂,导致生产场地内污泥水直接排入金钟河上游,污染水源。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排污事实,由企业属地观山湖区生态局对这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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