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日前出台助力大学生创客行动计划,实行扣减企业有关税收、暂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创客行动助力添劲。
这一优惠政策的优惠对象为清镇市境内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标准扣减企业有关税收;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创客团队或创业企业创办的月营业额未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营业税;对创客创办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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