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明区启动2015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通过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谈工资、谈权益、谈福利,实现企业和职工“双满意”。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作中,南明区将围绕工资协商事项,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工资协商要约,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要约对象主要涉及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未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已到期需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及已签订集体合同且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的企业。南明区将把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有机结合,单个要约与行业性要约互相衔接,重点加大行业性集体协商,并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领域,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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